中華民國籃球協會九十三年度國家A級籃球裁判講習會實施辦法

一、 宗 旨:為培養裁判人才,加強裁判組織,及掌握國際籃球發展趨勢,並提高我國籃球水準,以確立本會裁判制度。

二、 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籃球協會,台北市立體育場。

三、 指導單位:行政院體育委員會、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
四、 講習日期: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至五月二日,共計三天。(場試分為初試及複試,時間另行通知)

五、 講習地點:台北市體育館三樓視聽教室。

六、 報到日期:九十三年四月三十日上午八時三十分。(台北市南京東路四段十號)。

七、 參加資格:
   (一)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二十足歲(七十三年一月一日以前)。
  
(二)必須具備國家B(省、市)級裁判證滿二年以上者(須附裁判證影本,以資證明,否則不予受理。省、市級裁判資格
    須為八十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取得方可報名)。

八、 參加人數:一百五十名為限。

九、 講習課程:如附件一。

十、 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四月十六日(星期五)下午十七時止,逾時不予受理(以郵戳為憑)。

十一、報名辦法:
   (一)填寫本會製定之報名表(附件二),附學經歷、裁判証影本、一吋半身相片四張。
   (二)須繳交公立醫院體檢表(近三個月內),及測試切結書(附件三)。
   (三)繳交報名費新台幣貳仟元整。
   (四)上列各項證件、報名費均須備齊後,逕寄本會,或可親送至本會報名。
   (五)凡証件不齊者不予受理。
   (六)報名表格及測試切結書可上網下載。網址:www.sports-hotline.com.tw

十二、參加講習人員資格由本會技術委員審查之,講習會之教材由本會提供。

十三、報名地點:中華民國籃球協會。
   104台北市中山區朱崙街二十號六樓603室, 電話:02-2711-2283、2740-2300,傳真:02-2752-1562。

十四、講 師:聘請本會技術委員擔任。

十五、研習內容:(一)最新修訂之國際籃球規則。 (二)籃球哲學及裁判法。 (三)體能測驗及場試。

十六、甄試內容:(一)筆試。 (二)體能測驗。 (三)場試(分為初試及複試)。

十七、凡參加講習會經由甄試評定合格者,則由本會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,並核發國家A級裁判証。

十八、本辦法經本會技術委員會通過後,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(修正時亦同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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