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九十一學年度籃球運動聯賽競賽制度
一、 男、女生第一級比賽制度: (一) 預賽採分兩組單循環比賽,分組格式如下: 男生組: A組 | 台北體院 | 台灣體院 | 文化大學 | 政治大學 | 銘傳大學 | 台北科大 | 中原大學 | 光武學院 | B組 | 台灣藝大 | 輔仁大學 | 台灣師大 | 東南學院 | 空軍官校 | 成功大學 | 醒吾學院 | 國北師院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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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生組: A組 | 文化大學 | 台灣體院 | 台灣師大 | 淡江大學 | 國立體院 | 德育學院 | B組 | 輔仁大學 | 台北體院 | 世新大學 | 高雄師大 | 銘傳大學 | 成功大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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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 分組預賽前四名之球隊,共計8隊參加前八強單循環複賽。男生組分組預賽第五名、第六名、第七名、第八
名之球隊 直接參加第九名至第十六名交叉名次決賽。女生組分組預賽第五名、第六名球隊直接參加第九名至
第十二名交叉名次決賽。
複賽格式如下:

(三) 單循環複賽前四名之球隊,參加第一名至第四名之名次交叉決賽,單循環複賽第五名至第八名之球隊,參加
第五名至
第八名之名次交叉決賽,決賽格式如下: 
(四)
決賽則取預賽分組前四名晉級前八強交叉決賽,決賽格式如下: (五) 男生組,預賽分組第五名至第八名之球隊,參加第九名至第十六名名次決賽,賽程格式比照前八強。
(六) 女生組,預賽分組第五名、第六名之球隊,參加第九名至第十二名名次決賽,賽程格式比照前八強。。 二、 男、女生組第二級比賽制度:
(一) 參賽球隊隊數未達4隊,不舉行比賽。 (二) 參賽球隊隊數在7隊以下時,採單循環決賽。 (三)
參賽球隊為8隊以上時(含8隊),採預賽分組單循環比賽,預賽取各組二分之一(強)晉級複、決賽。除預
賽各分組 隊數以不超過6隊為原則外,餘比照一級賽制規劃。
三、男、女生第三級比賽制度: (一) 分區原則如下: 1. 第一區:台北縣市、基隆市、宜蘭縣、花蓮縣。
2. 第二區:桃園縣、新竹縣市、苗栗縣。 3. 第三區:台中縣市、南投縣、彰化縣、雲林縣。 4. 第四區:嘉義縣市、台南縣市。
5. 第五區:高雄縣市、屏東縣、台東縣、澎湖縣。 (二) 預賽:分組單循環比賽,各分組隊數以不超過6隊為原則。
(三) 決賽:以交叉決賽為原則。 註: 1、 九十一學年度,第三級不辦理全國總決賽。 2、 各分區錄取優勝名額,按各區登記參賽球隊隊數,以5:1比例決定之,即參賽球隊每5隊錄取一名;參賽隊數以
5除如有餘數(即不足5隊),則餘數以5隊計。 |